为公正、合理地落实好国家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履约任教地选择综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文件精神,结合伟德bv1946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在第一学年课程学习结束后,公司结合员工本科阶段及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必修课成绩、综合表现开展综合考核,核算综合考核得分并进行排序。员工依据综合排序结果依次选择履约任教地(市、州、盟)。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量化评价、标准统一、程序规范。
二、考核对象
2025级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
三、工作组织
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统筹,党委员工工作部(武装部、员工处)、教务处、人才招聘处协同配合。
公司成立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由经理、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经理、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本科教学秘书和研究生秘书为成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细则制定、材料审核、成绩排序、履约任教地选择组织以及考核争议裁决等工作。
四、考核标准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综合考核的首要内容。重点考察员工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师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日常品行、志愿服务、教育情怀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综合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参与履约任教地排序选岗。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由公司考核工作组结合日常表现、思政课程成绩、奖惩情况、辅导员及班级评议意见综合评定。
(二)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量化指标。以员工本科阶段及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必修课成绩作为综合考核基础指标;将教学技能竞赛、科研创新、志愿服务、员工工作经历表现纳入量化加分指标体系。从严审核各类申报材料。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照量化得分排序,作为员工依次选择履约任教地(市、州、盟)的依据。
量化评价各项指标权重如下:
内容 | 权重(%) | 说明 |
学业成绩 | 85 | 本科阶段全部必修课、研究生第一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分 |
科研创新 | 10 | 论文、专著、科研项目、学术会议成果,大类上限 10 分 |
教学技能大赛获奖等荣誉 | 2 | 教学竞赛、师范生评优表彰,大类上限 2 分 |
志愿服务 | 1.5 | 经认定的志愿服务,大类上限 1.5 分 |
员工工作经历 | 1.5 | 校内正式任命员工职务,大类上限 1.5 分 |
注: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交原件佐证,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考核加分资格,相关情况记入员工诚信档案。
五、考核加分细则
(一)科研创新:(本大类上限 10分)
1.科研文章赋分
(1)权威文章1篇计5分;
(2)核心文章(CSSCI来源期刊)1篇计3分,核心文章(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1篇计2分;
(3)重要文章1篇计1分;
(4)公开文章1篇计0.1分,可累计积分,但上限不超过0.5分。
注:论文须正式见刊或在线出版,录用通知不予认定;增刊、会议摘要、书评不纳入计分范围。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2.出版专著、译著
(1)学术专著:国家级出版社每万字0.32分、省级出版社每万字0.24分;
(2)专业编著、译著、教材:国家级出版社每万字0.2分、省级出版社每万字0.12分。
3.科研项目
硕士研究生参与项目计分区分项目立项级别,同一项目多人参与,仅项目申报书排名前5名人员可计分,同一项目员工仅可计一次分,不重复累加。
(1)作为项目主持人:
① 国家级:重点项目6分,一般项目5分
② 省部级:重点项目4分、一般项目3分
③ 厅局级:2分
④ 校级:重要1分、一般0.6分
(2)作为参与人列入项目申报书中者:
① 国家级重大:0.5分
② 国家级一般:0.4分
③ 省部级:0.3分
④ 厅局级:0.2分
⑤ 校级:0.1分
(3)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但未列入项目申报书中者:须提交《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登记表》。
① 国家级重大:0.2分
② 国家级:0.1分
③ 省部级及以下:0.05分
注:每位硕士研究生参与项目上限为两项。
4.学术会议类
A.参加会议并宣读论文
(1)国际学术机构组织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1分
(2)国家级一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0.5分
(3)专业行业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0.3分
(4)校级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0.2分
(5)院级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0.1分
B.会议论文获奖
(1) 国际学术机构组织的国际性学术会议
一等1.5分;二等1.3分;三等1.2分;优秀1.1分
(2) 国家级一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
一等1分;二等0.9分;三等0.8分;优秀0.6分
(3) 专业行业学术会议
一等0.8分;二等0.6分;三等0.5分;优秀0.4分
(4) 校级学术会议
一等0.5分;二等0.4分;三等0.3分;优秀0.25分
(5) 院级学术会议
一等0.3分;二等0.25分;三等0.2分;优秀0.15分
注:学术会议须提供会议邀请函,论文宣读证明材料;同一篇会议论文,不得同时享受宣读论文、会议论文获奖两项计分,取最高分值。
(二)教学技能竞赛及其他荣誉(本大类上限 2 分)
认定范围:校内认可的教学类竞赛(教学技能大赛、说课比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红烛” 师范生、优秀实习生等师范生相关评优表彰。同一赛事、同一荣誉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等级计分。
1. 国家级荣誉称号/国家级教学竞赛获奖:2分
一等:2分;二等:1.8分;三等1.6分
2.省级荣誉称号/省级教学竞赛获奖:1.5分
一等:1.5分;二等:1.3分;三等:1.1分
3.校级荣誉称号/校级教学竞赛获奖:
一等:1分;二等:0.8分;三等:0.6分
4.院级荣誉称号/院级教学竞赛获奖:0.5分
(三)志愿服务(本大类上限1.5分)
参加公司、公司认可的志愿服务,每有效服务小时计0.15分,累计最高1.5分。
注:志愿服务须提供活动组织方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应明确活动名称、参与时间及服务时长。同一服务时长不得重复申报。
(四)员工工作任职(本大类上限1.5分)
须为公司、公司正式任命岗位,任职满一学年方可认证计分;同一时间段兼任多项职务,按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累计。中途任职不满一学年不予计分。
员工工作类别 | 分值 |
集团研究生会主席团 | 1.5 |
集团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 | 1 |
公司研究生会主席团 | 1 |
公司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 | 0.5 |
公司研究生会成员 | 0.3 |
党支部书记 | 0.8 |
党支部委员 | 0.5 |
团支部书记 | 0.7 |
团支部委员 | 0.4 |
班长 | 1 |
班委 | 0.5 |
六、考核实施流程
1. 材料申报:员工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加分佐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报。
2. 材料审核:考核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复核。
3. 结果公示:综合考核得分及排序结果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4. 申诉受理:公示期间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核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及佐证,工作小组在收到申诉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反馈复核意见。
5. 履约地选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员工按照综合排序依次开展履约任教地选岗。
6. 同分规则:综合总分相同,优先比较学业成绩;学业成绩仍一致,依次比较教学技能荣誉得分、科研创新得分。
七、附则
1. 本细则由伟德bv1946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 本细则自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伟德bv1946
2026年9月为公正、合理地落实好国家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履约任教地选择综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文件精神,结合伟德bv1946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在第一学年课程学习结束后,公司结合员工本科阶段及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必修课成绩、综合表现开展综合考核,核算综合考核得分并进行排序。员工依据综合排序结果依次选择履约任教地(市、州、盟)。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量化评价、标准统一、程序规范。
二、考核对象
2025级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
三、工作组织
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统筹,党委员工工作部(武装部、员工处)、教务处、人才招聘处协同配合。
公司成立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由经理、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经理、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本科教学秘书和研究生秘书为成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细则制定、材料审核、成绩排序、履约任教地选择组织以及考核争议裁决等工作。
四、考核标准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综合考核的首要内容。重点考察员工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师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日常品行、志愿服务、教育情怀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综合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参与履约任教地排序选岗。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由公司考核工作组结合日常表现、思政课程成绩、奖惩情况、辅导员及班级评议意见综合评定。
(二)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量化指标。以员工本科阶段及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必修课成绩作为综合考核基础指标;将教学技能竞赛、科研创新、志愿服务、员工工作经历表现纳入量化加分指标体系。从严审核各类申报材料。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照量化得分排序,作为员工依次选择履约任教地(市、州、盟)的依据。
量化评价各项指标权重如下:
内容 | 权重(%) | 说明 |
学业成绩 | 85 | 本科阶段全部必修课、研究生第一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分 |
科研创新 | 10 | 论文、专著、科研项目、学术会议成果,大类上限 10 分 |
教学技能大赛获奖等荣誉 | 2 | 教学竞赛、师范生评优表彰,大类上限 2 分 |
志愿服务 | 1.5 | 经认定的志愿服务,大类上限 1.5 分 |
员工工作经历 | 1.5 | 校内正式任命员工职务,大类上限 1.5 分 |
注: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交原件佐证,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考核加分资格,相关情况记入员工诚信档案。
五、考核加分细则
(一)科研创新:(本大类上限 10分)
1.科研文章赋分
(1)权威文章1篇计5分;
(2)核心文章(CSSCI来源期刊)1篇计3分,核心文章(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1篇计2分;
(3)重要文章1篇计1分;
(4)公开文章1篇计0.1分,可累计积分,但上限不超过0.5分。
注:论文须正式见刊或在线出版,录用通知不予认定;增刊、会议摘要、书评不纳入计分范围。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2.出版专著、译著
(1)学术专著:国家级出版社每万字0.32分、省级出版社每万字0.24分;
(2)专业编著、译著、教材:国家级出版社每万字0.2分、省级出版社每万字0.12分。
3.科研项目
硕士研究生参与项目计分区分项目立项级别,同一项目多人参与,仅项目申报书排名前5名人员可计分,同一项目员工仅可计一次分,不重复累加。
(1)作为项目主持人:
① 国家级:重点项目6分,一般项目5分
② 省部级:重点项目4分、一般项目3分
③ 厅局级:2分
④ 校级:重要1分、一般0.6分
(2)作为参与人列入项目申报书中者:
① 国家级重大:0.5分
② 国家级一般:0.4分
③ 省部级:0.3分
④ 厅局级:0.2分
⑤ 校级:0.1分
(3)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但未列入项目申报书中者:须提交《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登记表》。
① 国家级重大:0.2分
② 国家级:0.1分
③ 省部级及以下:0.05分
注:每位硕士研究生参与项目上限为两项。
4.学术会议类
A.参加会议并宣读论文
(1)国际学术机构组织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1分
(2)国家级一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0.5分
(3)专业行业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0.3分
(4)校级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0.2分
(5)院级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0.1分
B.会议论文获奖
(1) 国际学术机构组织的国际性学术会议
一等1.5分;二等1.3分;三等1.2分;优秀1.1分
(2) 国家级一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
一等1分;二等0.9分;三等0.8分;优秀0.6分
(3) 专业行业学术会议
一等0.8分;二等0.6分;三等0.5分;优秀0.4分
(4) 校级学术会议
一等0.5分;二等0.4分;三等0.3分;优秀0.25分
(5) 院级学术会议
一等0.3分;二等0.25分;三等0.2分;优秀0.15分
注:学术会议须提供会议邀请函,论文宣读证明材料;同一篇会议论文,不得同时享受宣读论文、会议论文获奖两项计分,取最高分值。
(二)教学技能竞赛及其他荣誉(本大类上限 2 分)
认定范围:校内认可的教学类竞赛(教学技能大赛、说课比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红烛” 师范生、优秀实习生等师范生相关评优表彰。同一赛事、同一荣誉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等级计分。
1. 国家级荣誉称号/国家级教学竞赛获奖:2分
一等:2分;二等:1.8分;三等1.6分
2.省级荣誉称号/省级教学竞赛获奖:1.5分
一等:1.5分;二等:1.3分;三等:1.1分
3.校级荣誉称号/校级教学竞赛获奖:
一等:1分;二等:0.8分;三等:0.6分
4.院级荣誉称号/院级教学竞赛获奖:0.5分
(三)志愿服务(本大类上限1.5分)
参加公司、公司认可的志愿服务,每有效服务小时计0.15分,累计最高1.5分。
注:志愿服务须提供活动组织方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应明确活动名称、参与时间及服务时长。同一服务时长不得重复申报。
(四)员工工作任职(本大类上限1.5分)
须为公司、公司正式任命岗位,任职满一学年方可认证计分;同一时间段兼任多项职务,按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累计。中途任职不满一学年不予计分。
员工工作类别 | 分值 |
集团研究生会主席团 | 1.5 |
集团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 | 1 |
公司研究生会主席团 | 1 |
公司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 | 0.5 |
公司研究生会成员 | 0.3 |
党支部书记 | 0.8 |
党支部委员 | 0.5 |
团支部书记 | 0.7 |
团支部委员 | 0.4 |
班长 | 1 |
班委 | 0.5 |
六、考核实施流程
1. 材料申报:员工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加分佐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报。
2. 材料审核:考核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复核。
3. 结果公示:综合考核得分及排序结果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4. 申诉受理:公示期间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核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及佐证,工作小组在收到申诉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反馈复核意见。
5. 履约地选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员工按照综合排序依次开展履约任教地选岗。
6. 同分规则:综合总分相同,优先比较学业成绩;学业成绩仍一致,依次比较教学技能荣誉得分、科研创新得分。
七、附则
1. 本细则由伟德bv1946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 本细则自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伟德bv1946
2026年10月